房子,对于大部分人来说,
是穷极一生去奋斗的目标!
好不容易攒够了首付,
还要在此后的二三十年
默默地还贷!
你心里的苦小编都懂,
但只要想到即将搬入新家开始新的生活,
心情总是愉快的!
然而,在签下购房合同之前,
你有没有想过任何关于
房子土地使用权的问题?
究竟多少年?到期怎么办?
什么?你觉得这很遥远?
那我劝你仔细往下看!
近日,温州部分市民拥有房产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或即将到期,续期面临要花费占到房产交易价1/3到一半左右、数十万元高额土地出让金“买地”,才能重新办理土地证。100多万元的房产,续期就要再缴纳30多万元。
举个🌰,
按照温州现在的做法
等你房子产权到的那一天
这套房子评估下来值180万
如果你要续期
那就得交60万……
这下全国网友都炸开了锅:
这篇新闻具有一定风向标意义,
100万买个房,住没多久,
就要交几十万续费……
花了几辈子的积蓄,贷款刚还掉,
土地使用期又到了!
有网友问:
“产权”和“土地使用权”究竟有什么区别呢?
房屋产权由“房屋所有权”和‘土地使用权"两部分组成,“房屋所有权”的期限为永久,而“土地使用权”期限则根据1990年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》规定,分为40年、50年或70年不等。
需要注意的是,“土地使用权”并不是从你买房之日开始计算,而是土地被拍卖后就开始计算了,所以买房时尤其是二手房的“有效期”到底是多少,没有几个人真正能明白。
用张少清处长的话来讲,买剩两三年使用权的房子,好比买开了十多年的二手车。
还有网友问:
说好的“70年到期免费续期”哪去了?
政府从来没说过“免费续期”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只规定了‘自动续期’,该如何续期,需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及缴纳标准都没有明确。注意,可没说这个“自动”是免费的。
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》则说土地使用权必须由土地使用者支付使用权出让金。
这应该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
而官方的解答也通常是这样的:
1、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。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,补交土地出让金,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,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。
2、根据规划需要,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,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,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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